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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6月22日晚间,东方集团(维权)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92024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东方集团近期刚刚曝出“16亿存款提取受限”的新闻,引发了资本市场的高度关注,2024年6月19日东方集团在《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暨风险提示公告》中称:近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书面回函,因东方财务公司近期流动性暂时趋紧,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

东方集团遭证监会立案 投资者或可索赔  第1张

  在遭证监会立案的同晚,东方集团还发布了《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黑龙江证监局查明,2022 年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黑龙江小康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生采购交易 3.5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5%,小康供应链为东方集团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东方集团遭证监会立案 投资者或可索赔  第2张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东方集团遭证监会立案,投资者或可索赔。暂定:于2024年6月18日之前买入东方集团,且在2024年6月1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东方集团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东方集团维权入口)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张云律师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