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目前,我国经济已逐步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绿色金融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日益受到各界重视。随着我国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壮大,绿色债券将成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中的一个新兴增长点。本文介绍了国内外绿色债券及指数化投资的制度支持和发展经验,认为国内绿色债券指数化投资土壤已经得到充分培育,并对浦发银行绿色债券指数化投资的实践案例进行分析,最后提出绿色债券指数化投资的发展建议。

  关键词

  绿色债券 绿色金融 债券指数基金

  我国绿色金融进入新发展阶段,绿色债券成为新兴增长点

  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始于2016年。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绿色金融体系是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我国经济向绿色化转型的制度安排,并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对绿色产业进行投入。2021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以下简称《评价方案》),通过绿色金融评价手段,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快推进绿色金融业务发展。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2023年10月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要做好包括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在内的“五篇大文章”,再次明确和强调了绿色金融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性。随着战略目标的明确与顶层政策设计的推动,我国绿色金融领域迎来了加速发展的新纪元。

  与之配套,2021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为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界定提供了统一标准;2022年7月,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发布《中国绿色债券原则》,进一步提高了募集资金用途上的管控要求。相关政策文件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南,有效促进了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规范化进程。随着我国直接融资市场的不断壮大和金融市场投资机构的多样化发展,绿色债券正逐渐展现出其作为新兴增长点的巨大潜力。

  国内外绿色债券及指数化投资发展经验

  (一)全球绿色债券发行量快速增长

  随着各国可持续发展政策的逐步推进,各国均更积极地利用绿色债券市场来推动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进程,包括推出与绿色指数挂钩的固收类产品。在市场主流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ESG)基金中,被动管理的ESG基金大多跟踪基于宽基指数定制的ESG策略指数,固收类产品集中于投资绿色可持续债券。

  根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limate Bonds Initiative,CBI)发布的《全球绿色债券投资市场年鉴(2023)》,截至2023年末,符合CBI标准的全球绿色债券年发行量达到5876亿美元,同比增长约15%;在符合CBI标准的ESG债券(包括绿色债券、社会责任债券、可持续发展债券及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规模中占三分之二,连续3年突破5000亿美元大关。其中,由政府发行的主权类绿色债券体量大幅增加约45%,达到1200亿美元(见图1)。

绿色债券指数化投资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第1张

  分地区来看,欧洲以3096亿美元的发行规模主导了绿色债券市场,约占到2023年全球发行总额的53%。亚太地区是2023年绿色债券发行的第二大活跃地区,贡献了绿色债券总发行量的三分之一,达到1894亿美元,其中约44%的金额来自中国。从单一国家维度来看,我国连续两年是全球绿色债券最大的发行国家,2023年发行量为835亿美元,约占全球绿色债券总发行量的14%。

  (二)我国对绿色债券发行、投资支持政策不断出台

  现阶段,我国绿色债券指数化投资正处于有利的发展环境中。一方面,我国中央和地方层面均出台了系列政策,对绿色债券的发行人给予优惠待遇;另一方面,在需求侧,政策层面对于金融机构投资绿色债券出台了若干激励措施。

  发行方面,2017年3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提出,要通过设置注册评议“绿色通道”、统一标识注册通知书文号等措施,激励企业注册发行各类银行间绿色债务融资工具。2024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优化绿色公司债的申报受理、审核注册等制度安排,以帮助企业更为高效、便捷地发行绿色债券。除了中央层面的政策支持外,在地方层面,各级政府陆续推出各种针对绿色债券和绿色信贷的支持政策,具体的形式包括财政贴息、补贴、税收优惠,以及为绿色债券提供担保等。这些地方层面的支持政策,能够降低绿色项目的成本,增强企业主体发行绿色债券的动力。

  投资方面,金融机构将资金投向绿色债券的行为,有助于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实现,因而具有正的外部性效应。为了鼓励金融机构投资绿色债券,《评价方案》将境内绿色债券持有量设置为绿色金融评价定量指标,而绿色金融评价结果则纳入金融机构评级等政策和审慎管理工具。此外,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于2024年4月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壮大绿色金融市场参与主体,推广可持续投资理念,吸引养老保险基金等长期机构投资者投资绿色金融产品。上述政策均有利于引导银行、保险等机构的资金投向绿色债券。

  (三)绿色债券指数化投资土壤已经得到充分培育

  在多重政策的支持下,我国绿色债券规模增长迅速,目前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绿色债券市场。据万得(Wind)统计,截至2024年5月末,我国境内存续的绿色债券规模近5.9万亿元1。

  基于日益增长的绿色债券资产规模,我国中债估值中心、中证指数、上海清算所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CFETS)等主要要素市场机构都已发布各自的绿色债券指数。根据Wind统计,截至2024年5月末,上述机构发布的非机构定制类绿色债券相关指数合计已达27只。从指数发布的时点看,上述27只绿色债券指数中有7只发布于2019年之前。在2020年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后,绿色指数的创设进入加速期,自2021年至今共有20只绿色债券指数发布。

  在现存27只绿色债券指数中,既有涵盖3000只以上成分债券,标的规模达5万亿元以上的宽基指数,也有涵盖数百只成分债券,标的规模在数千亿元的细分指数,覆盖了不同的细分主题、信用等级和投资区域,为基金公司布局相关指数产品提供了丰富的选择。

  不过,相对于目前国内绿色债券市场的规模,国内已发行的绿色债券指数类基金产品仍然偏少。目前市场上已成立的绿色债券相关公募基金共有10只,其中7只为绿色债券主题基金,2只为碳中和债券基金,仅有1只为绿色债券指数基金;上述10只基金最新规模合计约为124.5亿元。

  我国绿色债券市场规模较大,而且券种、期限分布较为均匀。在约5.9万亿元的绿色债券存量中,约3.7万亿元为低信用风险的地方政府债与政策性银行债,约1.6万亿元为一般金融债、非金融企业债等具有不同信用风险的券种,另有约6000亿元资产支持证券等其他资产。在绿色债券的期限结构方面,3年及以下期限债券的规模占比约为26%,3年至5年期限债券规模占比约为7%,5年至10年期限债券规模占比约为21%,10年及以上期限债券的规模占比为46%(见图2)。

绿色债券指数化投资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第2张

  从上述分布情况可以看出,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容量充足,目前针对绿色债券的指数化投资产品规模仍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增长潜力较大。而且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券种与期限分布可以满足投资者对于不同信用风险、不同债券期限的多元化需求,这为后续绿色债券指数的继续创新及绿色债券指数化投资产品的创设预留了灵活的空间。

  另外,在持有者结构方面,根据2023年公募基金披露的年报数据,目前已成立的10只绿色债券相关公募基金中,机构投资者持有的份额占比均超过90%,部分基金的机构投资者持有份额达到99%以上。无论从产品丰富程度方面,还是从吸引增量投资者方面看,我国包括绿色债券指数基金在内的绿色债券指数化投资均大有可为。

  绿色债券指数化投资的实践之路

  机构对绿色债券指数化投资的探索,普遍遵循由宽泛到聚焦、由普适到特色的路径特征。在投资过程中,通过对各类指数型产品的投资探索,寻找出符合机构自身风险偏好和经营特色的产品;在指数设计过程中,通过对各类指数领域的挖掘,逐渐形成契合经营理念和客户需求的指数家族。本文以浦发银行的实践为例,阐述绿色债券指数化投资的探索之路。

  (一)初次实践:为自营投资设计符合偏好的债券指数

  2018年,我国债券指数化投资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市场主要的指数化产品以政策性银行债券指数基金为主。作为投资品类丰富、风险管理理念稳健的综合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浦发银行亟须运用自身丰富的投资交易经验匹配到合适的业务基准和指数标的。为了满足自身投资需求,浦发银行开始探索商业银行对债券指数编制和应用的新路径。

  2018年10月,浦发银行子公司浦银安盛基金与上海清算所共同开发了市场首只“高等级优选短期融资券指数”,该指数特别注重入池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资质和久期控制,以适应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对短久期、低风险的货币基金替代偏好。

  2019年7月,基于上述指数,市场首只高等级短融指数基金“浦银安盛上海清算所高等级优选短期融资券指数基金”成立。商业银行投资该基金既可以满足对低风险、短久期、高流动性资产的投资偏好,同时有利于降低商业银行衍生业务的资金成本占用,为商业银行债券指数化投资提供了创新的实践案例。

  (二)再度创新:为客户提供投资交易的指数基准

  近年来,参与我国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类型日益丰富,投资交易需求逐步多元化,对债券品种的需求从最初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同业存单等逐步拓展到中石油、国家电网等优质主体发行的债券,“投资中国最安全的企业”成为部分主权类机构、境外大型资产管理机构的选择。

  为顺应债券市场发展趋势,服务上海金融中心建设,同时为境外投资者提供反映优质企业债券走势的业绩比较基准,结合自身在公司客户服务上的传统优势,浦发银行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于2020年11月共同发布了“CFETS 0—5年期央企债券指数”,将资产规模大、债券发行稳定,且经国务院国资委在央企名录中认定的央企及核心二级子公司纳入发行人名录,充分贴合境外主权类和大型金融机构对于人民币债券的投资偏好,为全球投资者投资中国最优质企业提供市场基准。

  2021年12月,追踪该指数的公募基金“浦银安盛CFETS 0-5年期央企债券指数基金”正式发布,浦发指数的再度探索落地生根。作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债券指数的首次产品化成果,该指数基金进一步丰富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产品与服务供给,加强了市场的深度与广度,为境内外各类机构投资者提供了更广泛的投资选择,在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新阶段起到了显著的示范效应。

  (三)逐步成形:深耕ESG指数化领域,建立指数家族体系

  2020年9月,我国首次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为首家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商业银行,浦发银行着力探索债券责任投资的路径并布局ESG产品,通过投资带动个人投资者和市场机构共同践行环境保护(Environmental)、社会责任(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理念。浦发银行通过将ESG理念融入金融产品设计,引导资金流向环保、节能、减排等领域,支持可持续发展。

  2021年起,浦发银行在ESG指数化投资方面开拓创新,并逐步建立指数家族体系。2021年5月,浦发银行以“中债-碳中和绿色债券指数”为标的推出市场首批面向个人投资者的“碳中和”主题结构性产品。2021年11月,作为国内首只获得标普认证,并覆盖海内外ESG资产的多资产量化指数——“浦银-北极星ESG指数”正式发布。“浦银-北极星ESG指数”是浦发银行在“绿色投资”与“绿色财富管理”领域又一个实践探索案例。该指数模型由浦发银行自主开发,其核心是基于风险平价原则,并结合动量策略和波动率控制策略,构建一个旨在捕捉全球经济长期发展所带来稳健收益的量化模型。该指数的发布构建了金融与生态、国内与国际、银行与投资者之间互联的桥梁,有助于国内外各类投资者共享绿色金融硕果,对于上海建成国际绿色金融枢纽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2022年1月,浦发银行再进一步,与中央结算公司中债估值中心联合发布“中债-浦发银行ESG精选债券指数”,该指数精选ESG评分较高的优质企业,在投资方面帮助投资者对优质企业进行识别和筛选,引导资本流向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在发行方面鼓励企业发行人关注并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目标,支持全球的环境和社会进步,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1月,为全面反映人民币绿色、普惠金融主题债券的市场走势,结合此前研发指数和产品化的丰富经验,浦发银行携手中债估值中心,发布“中债-绿色普惠主题金融债券优选指数”,指数成分券为募集资金明确投向绿色、小微企业、“三农”、脱贫攻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领域的商业银行债券及绿色政策性金融债券。该指数体现了“绿色、普惠、优选”的愿景,且指数本身呈现出信用资质高、波动率低、分散度高、流动性好的特征,便于指数型投资者跟踪复制,促进绿色债券指数化投资的发展。

  2024年5月,为响应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对全力做好“五篇大文章”的要求,首批追踪“中债-绿色普惠主题金融债券优选指数”的债券基金落地,嘉实基金等集中发行的相关产品,已成为全市场首批聚焦绿色金融、普惠金融领域的公募基金,募集资金总量319.6亿元。4只绿色普惠基金产品的顺利募集,既体现了各家基金公司特色资源的协同补充,更体现要素市场、债券市场中各类型参与机构对绿色、普惠价值观的高度认同。这是浦发银行绿色债券指数化投资的实践之路上的重要里程碑。

  通过上述实践,浦发银行不仅为自身经营量身打造了符合企业理念、客户经营策略和投资偏好的多元化指数,为市场提供了稳定可靠的投资交易参考基准,同时在ESG指数化领域深耕,逐步建立起一套全面、创新的指数家族体系。这些指数不仅加大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产品与服务供给,而且增强了市场的深度与广度,更好地服务境内外各类机构投资者,为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绿色债券指数化投资的发展方向与政策建议

  在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绿色债券指数化投资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现阶段仍存在部分问题。一是我国投资于绿色债券的指数化产品数量仍然偏少,规模较小。投资者参与绿色债券投资的渠道不足可能导致发行方面临较高的融资成本,进而影响绿色债券的供给。二是金融机构投资绿色债券指数化产品尚未形成考核激励机制。根据《评价方案》,商业银行绿色贷款、绿色证券等持有数量被纳入绿色金融评价定量指标框架,并以此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奖励与约束机制。但目前,尚未有明确的文件规定商业银行通过基金等途径间接持有的绿色债券是否纳入银行绿色债券持有量考核指标中。三是绿色债券指数化投资的市场认知度仍有待培育。在2021年《评价方案》将绿色债券纳入银行考核评价范围后,商业银行对于绿色债券的认知及投资意愿都有明显提高,但商业银行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对于绿色债券投资的参与度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对于绿色债券、绿色债券基金的意义与投资特性,还有进一步加强宣传的必要。

  展望未来,我国将继续立足于新发展阶段,推动绿色债券指数化投资发展,进一步强化金融对绿色及低碳转型发展的支持,助力我国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在绿色债券指数化投资未来的推广过程中,为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绿色领域,同时提高绿色债券的流动性,降低发行人融资成本,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优化完善。

  一是进一步提高绿色债券的投资便利性,推广绿色债券指数化基金。目前,中债、中证、CFETS、上清所等机构已发布数十款境内市场的绿色债券相关指数,挂钩这些指数的绿色债券指数基金已出现,但数量和规模仍然较小,与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容量相比仍有很大的潜在增长空间。鉴于绿色债券中有相当的比例属于金融债及信用债,对于银行、保险等机构投资者来说存在交易摩擦成本较高的问题,对于个人居民投资者来说则更是难以参与。而创设绿色债券指数化基金,则可以为有意向投资绿色债券的机构和个人提供一种更加便利的投资工具。因此,建议进一步加大绿色债券指数投资产品的创设力度。可以考虑对基金、理财子公司及其他资管机构创设绿色债券指数投资产品给予鼓励及便利,例如开通快速审批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对于积极创设绿色债券指数产品的金融机构给予适当的监管指标加分等。而绿色债券指数投资产品的增加,可促进指数编制机构发布更加丰富的绿色债券类指数。

  二是加强对银行、保险机构投资绿色债券指数产品的政策支持。由于指数化投资具有透明度高的特点,商业银行作为投资者可以相对容易地知悉其底层持有的具体绿色债券情况。因此,建议有关部门考虑将商业银行通过绿色债券指数基金投资的绿色债券规模纳入绿色金融评价定量指标考核,激励商业银行投资者更加积极地参与绿色债券市场,提升绿色债券交易活跃度,促进我国绿色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另外,保险公司作为我国金融市场上的另一类重要机构,是绿色债券的潜在投资者。2024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吸引养老保险基金等长期机构投资者投资绿色金融产品。建议有关部门考虑将保险投资绿色债券指数基金纳入绿色金融评价并作为政策激励的依据。

  三是增强宣传,提高居民参与绿色金融的意愿。未来数十年我国将持续存在相当规模的绿色金融市场,需要引导各类市场参与者投资绿色金融产品。目前,我国居民部门主要通过理财产品、债券基金等渠道参与债券市场进行资产配置,但市面上专门投资于绿色债券市场的基金及理财产品数量都相当有限,而居民对于参与绿色金融的意识仍有待进一步加强。未来,一方面可以鼓励基金公司、理财子公司创设更多专门面向绿色债券投资的产品,拓宽居民将资产配置于绿色金融领域的渠道;另一方面应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或各类金融机构的投资者教育,推动相关理念的传播,培育社会各界参与绿色金融的氛围与意愿。

  注:

  1.Wind统计口径说明:根据绿色债券的定义进行人工判断,即“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支付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参考文献

  [1] 黄海博,王凯. 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的国际比较[J]. 银行家,2024(5).

  [2] 廖倩芸,盛晓虹,孙若阳.指数化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投资新视角[J].债券,2020(11).DOI: 10.3969/j.issn.2095-3585.2020.11.016.

  [3] 浦发银行.2023年浦发银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EB/OR]. 2024.4. https://news.spdb.com.cn/about_spd/social_responsibile_work/qyshzrxgbd/202405/P020240508554601712774.pdf[5].

  [4] Climate Bonds Initiative. Sustainable Debt Global State of the Market 2023[EB/OR].https://www.climatebonds.net/files/reports/cbi_sotm23_02h.pdf.

  ◇ 本文原载《债券》2024年7月刊

  ◇ 作者:浦发银行金融市场总监兼金融市场部总经理 薛宏立

  浦发银行金融市场部债券交易处处长 夏晔莹

  浦发银行金融市场部债券交易处投资主管 王浚宇

  浦发银行金融市场部债券交易处交易员 彭程

  ◇ 编辑:葛量 廖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