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8日晚间,上交所先后发布3份退市公告,终止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和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
*ST碳元(维权)因“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触及退市情形,*ST园城(维权)和*ST同达触及因“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符合退市条件。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5月28日收盘,*ST同达、*ST园城和*ST碳元的总市值分别为9.92亿元、22.06亿元、4.14亿元。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3家公司的股东人数合计为2.69万户。
*ST碳元退市的原因是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4年4月29日,公司提交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上交所认为,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ST园城退市的原因是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ST园城股票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年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交所认为,上述情形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ST同达退市的原因是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ST同达股票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交所认为,上述情形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在这3份公告中,上交所称,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9.6.2条、第9.6.4条和第9.6.10条等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第3.3.13条等规定,自公告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这3家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