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摘要
快讯正文
【9 月 4 日,今日有传言称“十大基金公司要求高管退还过去五年的超额薪酬”,经求证此为不实消息。】在高管薪酬安排方面,各家基金公司依照股东方要求的不同,限薪金额也各有差异,不存在十大基金公司退还过去五年超额薪酬的情况。有此前退薪的公募人士指出,此传言的来源或许是统计口径所致,在 2023 年发放此前递延薪酬时,若超过公司的限薪界限则需退还,结果被以讹传讹为要求退还过去五年的超额薪酬。早在 2022 年,中基协印发《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指引》明确规定,高管、基金经理等关键岗位绩效薪酬的递延支付期限不少于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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