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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2日晚,特发信息(000070)公告收到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如果投资者因特发信息虚假陈述受损,目前已可发起索赔。(许峰律师专栏)
上述公告信息显示,经查,特发信息全资子公司特发东智为完成业绩承诺,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虚增或虚减营业成本和利润。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一、2015年至2019年,特发东智通过少计或延迟入账客售料采购款、跨期调节营业成本的方式虚减或虚增营业成本。其中2015年至2018年分别虚减营业成本1,039.33万元、9,173.46万元、5,624.61万元、1,162.92万元,2019年虚增营业成本6,494.77万元。
二、2019年,特发东智通过伪造采购订单和相关物流单据等方式,虚构与深圳市友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32,755.30万元、营业成本28,368.5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386.71万元。
特发东智上述行为导致特发信息2015年度至2018年度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039.33万元、9,173.46万元、5,624.61万元、1,162.92万元,2019年度利润总额虚减2,108.0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17%、34.74%、16.58%、3.29%、5.33%。特发信息披露的2015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2016年4月26日到2022年4月30日之间买入特发信息股票,并在2022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最终索赔条件应以法院认定为准。(特发信息维权入口)
除了特发信息索赔案,2024年5月17日晚,佳云科技(维权)(300242)公告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暂定在2024年5月18日之前买入佳云科技股票,并且在2024年5月18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准备发起索赔,最终条件司法认定。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