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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虽然南方精工(维权)(002553)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目前尚未判决,南方精工2023年年报也披露称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但该案一直在持续推进,后续法院也会陆续推进相关案件的审理。许峰律师代理的南方精工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此前2023年7月10日,南方精工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史建伟、史维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南方精工2023年6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上回复投资者有关人形机器人相关业务的内容不准确,导致公司股价连续多次涨停。在股价异动后,南方精工未及时了解造成交易异常波动的影响因素,未在6月26日、6月28日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就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内容进行澄清,未披露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影响因素,信息披露不完整。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3年6月20日到2023年7月5日之间买入南方精工股票,并在2023年7月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南方精工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